【认证项目简介】
职业名称:品牌管理师(Certified Brand Management Professional,简称CBMP)
职业代码:X2-02-34-15
职业分类: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定义:从事品牌规划、品牌塑造、品牌推广、品牌维护、品牌运营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认证权威性】
(一)认定标准权威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根据商务部“商办建函[2006]76号”文件和商务部“商建发[2007]57号”文件,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起草的《品牌管理专业人员技术条件》列入商务部2006年第一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项目计划和流通标准“十一五”重点制修订项目。《品牌管理专业人员技术条件》是目前我国在品牌管理领域,唯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经政府主管部门立项的标准。
(二)培训项目权威性
中国商业联合会以《品牌管理专业人员技术条件》行业标准为基础申报的品牌管理师专业培训项目,从2007年10月起纳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该工程已作为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列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以及中共中央《2006—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三)认定机构权威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部函[2003]138号”文件,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是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成立的,负责全国商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其前身是原国内贸易部、原国家国内贸易局所属的“中国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现为中国商业联合会管理的国家事业单位。
(四)颁证机构权威性
1、中国商业联合会
中国商业联合会,其前身是原商业部、原国内贸易部、原国家国内贸易局,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全国性行业组织,现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5个直管协会之一。中国商业联合会接受政府委托,直接管理13个中央事业单位;代管39个全国性专业协会;主管32家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报、刊。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将原人事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整合,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设23个内设机构,其中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其职能为: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担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拟订国(境)外机构在国内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
3、中国企业联合会现代管理领域知识更新工程办公室
中国企业联合会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全国性行业组织,现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5个直管协会之一。中国企业联合会接受政府委托,代管7个全国性专业协会。中国企业联合会现代管理领域知识更新工程办公室是根据原人事部“国人厅发[2006]44号”文件设立的全国现代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对外专职办事机构。
【培训目的】
1、全面系统的学习并掌握品牌管理科学的基础知识,达到对品牌管理理论知识质的飞跃;
2、掌握企业品牌管理运作的规律,让受训人能充分理解并掌握现代牌管理技能,独立运作企业品牌,为企业培养能够独立塑造自主品牌、维护品牌、依靠品牌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实战型品牌管理专业人才;
3、消除企业品牌管理的误区与漏洞,有效地提高企业品牌宣传效率,降低企业品牌运营费用。
【颁发证书】
考试合格颁发《高级品牌管理师资质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表明持证人具备从事相关职业活动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是用人单位录用、晋升和评定职称的依据。
【培训师资】
聘请中国商业联合会指定的品牌管理培训专家授课。
【培训内容】
(一)品牌管理概论
1、 品牌的本质;2、品牌的类别;3、品牌的作用;4品牌研究史;
(二)品牌资产管理
1、品牌资产的概念;2、品牌资产评估方法;3、品牌资产管理系统;
(三)品牌战略管理
1、品牌战略的类型;2、品牌战略定位;3、品牌战略的实施;
(四)品牌的初步创建
1、创建品牌的资源分析;2、品名设计;3、logo设计;
(五)品牌延伸管理
1、品牌延伸的涵义及作用 ;2、品牌延伸的路径;
3、品牌延伸的准则及步骤; 4、品牌延伸的风险规避;
(六)品牌危机管理
1、品牌危机的类型;2、品牌危机的处理方法与步骤;
(七)品牌文化管理
1、 品牌文化概述;2、品牌文化的构成;3、品牌文化的特点;4、品牌文化的作用;5、影响品牌文化设计的因素;6、品牌文化传播。
(八)奢侈品品牌管理
1、奢侈品导论; 2、奢侈品品牌的创建;
3、奢侈品品牌的传播;4、奢侈品品牌文化;
【申报资格】
高级品牌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的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或相关工作满十二年。
2、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的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或相关工作满八年。
3、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的硕士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或相关工作满五年。
4、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的博士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或相关工作满两年。。
品牌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的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或相关工作满六年。
②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的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或相关工作满四年。
③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的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或相关工作满二年。
④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的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或相关工作满一年。
⑤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的博士学位。
以上各报名条件约束特殊情况可做适当放宽。
【收费标准】
1、高级品牌管理师5800元/人,含教材费、考试认证费、证书工本费、考前培训费。三人联合报名每人优惠500元。学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品牌管理师3800元/人,含教材费、考试认证费、证书工本费、考前培训费。三人联合报名每人优惠300元。学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报名】
截止报名时间:2011年9月16日
提交资料:报名表1份(可从chinabrand2008@sina.com邮箱索取)、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各2份,大小一寸彩色相片各4张。
【学习安排】
培训时间:2011年9月23 - 25日
培训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1楼(西)
【项目组织】
一、主办单位: 中国商业联合会
二、认证单位: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三、协办单位: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奢侈品研究中心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品牌研究中心
四、培训承办单位:深圳赛格培训中心
五、媒体支持单位:中国《经济师》杂志社
实施单位:宁夏品牌研究会 地址:银川市清河北街东升大厦3楼 电话:0951-6022277 18295078288 E-mail:nxppyj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