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钢铁工业将步入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阶段,既面临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发展机遇,又面临资源价格高涨,需求增速趋缓、环境压力增大的严峻挑战,产品同质化竞争加剧,行业总体上将呈现低增速、低盈利的运行态势。
《规划》提出了我国钢铁工业“十二五”期间一系列发展目标。其中,产品质量要明显提高,稳定性增强,满足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需求,支撑下游行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进口量较大的高强高韧汽车用钢、硅钢片等品种实现规模化生产,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90%以上;船用耐蚀钢、低温压力容器板、高速铁路车轮及车轴钢、高压锅炉管等高端品种自给率达80%。400兆帕及以上高强度螺纹钢筋比例超过80%。
此外,产能过剩地区的盲目扩张得到抑制,建成湛江、防城港钢铁精品基地,从根本上解决“北钢南运”问题。基本建立利益共享的铁矿石、煤炭等钢铁工业原燃料保障体系,新增境外铁矿石产能1亿吨以上。大幅度减少钢铁企业数量,国内排名前10位的钢铁企业集团钢产量占全国总量的比例由48.6%提高到60%左右。
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加快钢铁工业产品升级。其中,要促进特钢品质全面升级。支持特钢企业兼并重组,增强太钢、中信泰富、东北特钢、宝钢特钢等特钢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鼓励特钢企业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大力推进特钢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换代,开发绿色低碳节能环保型钢材以及装备制造业、航空航天业所需的高性能特钢材料。
在增强资源保障能力方面,《规划》明确,积极优化铁矿资源全球配置,鼓励钢铁企业建立与资源所在国利益共享的对外资源开发机制,实施投资区域多元化,在具有资源优势国家和地区以及周边国家,有序建立稳定、可靠的铁矿石、铬矿、锰矿、焦煤等原燃料供应基地和运输保障体系。
此外,《规划》还再次强调,重点支持优势大型钢铁企业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充分发挥宝钢、鞍钢、武钢、首钢等大型钢铁企业集团的带动作用,形成3~5家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国际影响的企业集团。积极支持区域优势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大幅减少钢铁企业数量,促进区域钢铁企业加快产业升级,不断提升发展水平,形成6~7家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