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作为东北三宝之一,日益受到重视,但中国人参产业却遭遇与数年前“中国稀土”行业相同的迷局。
目前,我国有近2万家企业从事人参种植、加工和贸易,但由于缺乏大品牌和骨干企业,致使很多企业只能依附外资企业或品牌。我国人参产量占世界70%以上,出口占70%-80%,世界人参总产值约500亿元,但中国只占16亿元,不到世界总产值的4%。我国人参的产量与产值相差20多倍。如此格局不禁让人想起此前我国稀土行业的境遇。稀土之于中国,犹如石油之于中东、铁矿石之于澳大利亚。然当中东和澳大利亚享受“垄断”暴利之时,部分遭“贱卖”的中国稀土甚至通过“走私”通道成了他国的稀土储备。凤凰卫视《小财经》节目曾有“日本低价购买中国稀土,储量已够用50年”相关报道,并直言不讳其中险恶用心。我国人参产业会否重蹈覆辙,甚是堪忧。
人参作为名贵的中药材和高级滋补品在我国已有两千多年的应用历史,被誉为“百草之王”。中医学典籍屡有记载如“人参味甘、大补元气、止渴生津、调经养胃”且能安神益智、延年益寿;现代研究证明人参具有抗疲劳、提高人体抵抗力、增强智力、美容养颜等功效。深化发挥人参价值,不仅有益于增强国民体质、促进百姓健康事业发展,也关乎中医药产业的发展。
目前,中、日、德、奥、英、法等许多国家的药典都收录了人参定性的内容。随着人参深加工、精加工发展以及中草药的国际化,人参声名远播,更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出口创汇的重要产品。每年的9-10月份,是吉林、黑龙江、辽宁三省人参产销的“黄金季节”,人参市场成为国内外业界人士关注的热点和焦点。
吉林省人参出口量是韩国的20多倍,出口创汇额却只有韩国的1/10。坊间传闻,相比于韩国所谓之高丽参,中国长白山人参抗癌效果更为突出;韩国人参原料不足,其原料有30%来自长白山人参。果真如此,不能不叫国人为之扼腕。
如此差距,原因何在?其一,韩国政企联合做大做强,主要人参企业和品牌政府背景浓厚;其二,韩国针对人参产业立法,规定市场进入标准;其三,大力支持参农,资金、技术、产销等一条龙服务;其四,强化高丽参品牌宣传等。多年来,韩国政、商、学界刻意包装韩国为人参“发源地”和“宗主国”,尽管其人参产量、应用历史等都远不如中国;甚至追溯起来,韩国人参本源于吉林人参,但其整个产业优势明显。对比并反思,不能不为中国人参产业敲响警钟,产业深化任重而道远。
业内人士指出,人参堪称食品中的“稀土”,关系国民健康和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意义重大。人参产业发展必须从战略上觉醒。
第一,建立并完善中国人参市场的准入制度。比如韩国通过人参立法规定市场准入制度。我国还应尽快跟进并更加严谨,同时构建稳健、系统的产业体系,推动产业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二,重视参农基础、保护参农利益刻不容缓。数年来,中国参农缺乏价格话语权,蒙受严重损失。政府需要进行调控管制,如对中国参农进行资金、税收扶持,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严防投机行为扰乱市场;进行产量管理,做到有序、有效、有利原则,防止随意垦发,过量透支。
第三,建立自有品牌和研发优势,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目前,国内一些先导企业已深入人参产业,致力于人参产业化、技术化发展,成为推动人参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政府应给予重点保护并扶植有实力、有基础的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树立自有品牌和行业龙头企业。
正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学习国际人参产业强国成功之处,从战略上重视对手,更要从策略上超越,这或许才是解决中国人参产业“稀土之惑”的方向。 (记者 朱艳燕)